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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700万采购25项仪器设备,一 半不接受进口

发布日期:2021-05-28 人气:1469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.1项目编号:066021F21774

1.2项目名称: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其他仪器仪表项目

1.3 预算金额: 697.3万元

1.4 最高限价: 697.3万元

1.5采购需求:

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。

1.6合同履行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九十日内通过验收,交付使用。

1.7采购设备清单及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详见下表。


序号

设备名称

数量

单位

产品标识

是否接受进口

1

声波检测仪检定装置

1


接受

2

空气采样器

10


接受

3

自动充气系统

1


不接受

4

便携式加酸预处理器

1


不接受

5

气相色谱仪

2


接受

6

气质联用仪

1

核心产品

接受

7

元素分析仪

1


接受

8

全自动凯氏定氮仪

1


接受

9

离子色谱仪

1


接受

10

声级计

1


不接受

11

液体自动化工作站

1


接受

12

二氧化碳模拟呼吸器

1


不接受

13

输液泵质量检测仪

1


接受

14

风速仪

1


接受

15

二氧化碳测定仪(探头式)

1


接受

16

二氧化碳测定仪(吸入式)

1


接受

17

尘埃粒子计数器

1


接受

18

声级计

1


不接受

19

电子计数式转速表

1


不接受

20

医用离心机转速测试仪

1


不接受

21

标准衰减器

1


不接受

22

空间分辨力体模

1


不接受

23

密度分辨力体模

1


不接受

24

分辨力测试卡

1


不接受

25

像质计

2


不接受


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
2.1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(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;供应商为自然人的,提供其身份证);
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提供2019 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,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,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);
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(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,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);
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(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,或营业税,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;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(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));
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提供承诺书);
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:

2.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

2.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,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:

2.4第2.1(5)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,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。

2.5 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,期限届满的,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。

2.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
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。

2.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。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,通过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、“信用中国”网站、“信用江苏”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。

三、获取招标文件

3.1时间:2021年5月20日9时至2021年5月27日17时,每天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14:00至17:00。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

3.2地点: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16楼1604室。

3.3方式:

(1)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://www.365trade.com.cn/(以下简称平台)免费注册,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。注册为一次性工作,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;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。

(2)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、信息检查、资料上传、费用支付所需时间,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,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。支付方式:登录平台(网址:http://www.365trade.com.cn/)

(3)投标人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(招标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,以纸质文件为准)及获取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,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。投标人通过平台“发票管理”模块进行操作。投标人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,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;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;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平台公司)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,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。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,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。

(4)平台网站首页“帮助中心”提供操作手册,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、登录、支付、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。平台咨询电话为:010-86397110,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,下午1时到5时。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、支付、下载等操作。

(5)联合体投标(如允许)的,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,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、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、缴纳保证金等手续,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,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。

四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和地点

4.1投标截止时间:2021年6月10日 9点30分(北京时间)

4.2地点:南京市山西路98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开标大厅

4.3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(一般应为PDF格式、U盘形式(单独封装)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)。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,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。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,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。

4.4开标时间:2021年6月10日9点30分(北京时间)

4.5开标地点:南京市山西路98号江苏成套大厦一楼开标大厅

五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
6.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公告。

6.2本次招标请按“包”购买招标文件,编制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,并按“包”开标、评标。

6.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

根据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》(宁财规[2018]10号)有关规定,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,应当事先登陆“信用南京”(www.njcredit.gov.cn)或“南京市政府采购网”(www.njgp.gov.cn)主页“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”栏目进行注册登记。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,但必须在提交投标(响应)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。

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,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:

(1)登陆“信用南京”或“南京市政府采购网”网站,点击“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”图标,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,点击“新用户注册”;

(2)在“新用户注册”界面,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、登录密码,如实填写“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”,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,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,提交注册申请;系统审核后,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。

注册成功后,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,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,应先登录“信用南京”在线打印其“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”,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“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”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。

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:025-52718366;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“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”等事宜进行咨询。

6.4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。

6.5 勘察现场或答疑:无

七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  7.1采购人信息

名 称: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

联系人:周婧洁

电话: 025-86735582

地址: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0号

7.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名 称: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

地 址: 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604室

联系方式: 025-86638523

电子邮箱:xuld@jcec.cn

7.3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徐工

电 话: 025-86638523


 来源:政府采购网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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